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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京化学工业园小学招生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2-27 19:37:03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现就2014年园区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划定学区

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小学施教区由园区招生委员会划定(见附件)。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二、入学条件

⒈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⒉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社会事业局教育科批准。

⒊没有丧失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三、招生报名

㈠公办学校

⒈施教区招生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园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有产权房,且实际居住。

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同时符合其它条件的,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园区的现役、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园区的现役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⑵有关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如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拆迁安置时间截止2014年4月30日)。

②如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重新购房且实际居住,因故户籍无法迁入的,能出具相关购房和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且户籍所在地房产非儿童父母所有,应以实际居住的新购房所在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

③如园区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一方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户籍所在房产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若儿童父母另一方园区户籍所在地房产非儿童父母另一方所有,则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房所在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

④园区户籍适龄儿童所在家庭的户籍所在地与房屋产权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确保其学位。若三者不一致,根据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以实际居住的房屋取得产权证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因学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⑤园区户籍适龄儿童所在家庭的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2014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的非园区人口适龄儿童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电脑摇号招生

经区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扬子三小空余学位在园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具体方法为:

⑴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统一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如有参加电脑派位需求,可选择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摇号,并填写《南京市2014年公办小学电脑摇号志愿表》。超过规定日期,不得进行电脑派位报名。

⑵扬子三小计划内空余学额小于电脑摇号报名人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电脑摇号的实施办法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制定,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⑶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派位但未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在6-15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合法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园区暂住,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非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华侨子女以及在本市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父母应在园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方可向社会事业局提出入学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薄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园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满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

④随迁子女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第②③项材料截止时间至2014年5月31日止,需要开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可提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暂住地所在街道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社会事业局统一指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如能完整提交以上材料的,由社会事业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小学的招生计划情况统筹安排。

⒋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对符合政策规定和解决本区居民就业、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㈡民办学校

南京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遵照《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4】15号)文件执行

六、实施流程

5月12日前,公布招生简章,发放《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派通知单》(以下简称“学位预派通知单”).

5月17日~5月18日,适龄儿童随监护人按以下要求集中报名登记。

⑴园区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携带《学位预派通知单》、户口簿、居住情况(房产证)证明、学籍材料等有关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接受相关信息和证件审核。同时,具有参加电脑摇号意愿的园区适龄儿童可选择参加扬子三小电脑摇号,并填写《南京市2014年公办小学电脑摇号志愿表》。

⑵园区非规范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外区上学的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6月21日,由社会事业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园区扬子三小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8月1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9月30日前,各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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