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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京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受限

来源:互联网 2023-04-14 21:58:03

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对南京市民到外地购房使用公积金,作出了明确的限制。

解读

公积金中心人士解释说,例如市民已经在南京市区里有住房,且在南京工作和生活,但是到其他城市购买住房时,就不能再申请南京公积金购房或者提取还贷。“之前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是这样的,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审核贷款人的工作情况。但是一些购房人认为我们缺乏明确依据,这次我们用明文予以规定。”

不过,如果南京市民到外地实际工作,由于长期工作需要在当地购房,仍然可以使用南京的公积金,但需要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作出这个规定的原因是保证公积金用到真正的自住需求中,而不是投资。

更多详情请查看:【南京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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