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社保资讯 > 南京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南京非本市户籍怎么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

来源:互联网 2023-06-10 20:35:02

1.非本市户籍申请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领取的失业人员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2.非本市户籍申请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领取的失业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

南京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4.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关键词:南京非本市户籍如何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南京非本市户籍失业金转回户籍地怎么办理南京非本市户籍怎么将失业金转回户籍地
上一条:南京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 下一条:南京刚出生的宝宝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