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一)南京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
3、职工医保中断人员(中断90日内);
4、年度内刑满释放人员;
5、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推荐阅读:缴费方式(微信 支付宝 我的南京 江苏税务)
(二)非南京户籍居民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3、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5、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7、《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三)准新生儿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推荐阅读:南京准新生儿参保指南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