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一、申报退休 (特殊工种除外)
1.申报时间
正常退休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由单位在每月1号至月底倒数第二天的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2.携带材料
(1)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
(2)《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需按规定装订入档案中);
(4)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装订入档案中)。
3.申报档案
单位将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报送至市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服务窗口(水西门大街73号一楼)。
二、待遇核定
1.单位在退休申报10个工作日后(特殊工种退休另行规定)到申报地点领取已审核的《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
2.单位持《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审批表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材料一并退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