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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20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10-30 08:33:06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③死亡;

④应征服兵役;

⑤移居境外;

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⑦被判刑收监执行。

失业金领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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