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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局溧水分局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局溧水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50名(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机关日常运转和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身份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职位计划简表;
4、报考勤务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殊岗位的,可适当调整);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或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我市各级机关从事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含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情形),不满3年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计划简表。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征信报告(携带身份证至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符合条件的复转须另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复印件。本人如实填写《南京市局溧水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一)应聘勤务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有三项: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4、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必须都达标,在达标的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换算为对应的百分制成绩测算,满分为100分。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文职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没有任何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也没有任何题库,不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体能测试、笔试)由高到低按照不小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
勤务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文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参考《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京溧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规章制度学习告知书》等。
新入职需参加并通过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正式录用后,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并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正式聘用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已经建立运行“南京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在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等环节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以及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均纳入该档案库。入库人员将在3年内不能报名应聘南京。应聘人员纳入“南京招聘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行为,主要有:
(1)报名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以骗取报名、考试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证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一人同时投递多个岗位。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有组织作弊;抄袭或协助抄袭;恶意操作计算机,安装、卸载程序,随意插拔设备。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4)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在岗前培训中拒绝服从命令和指挥,严重扰乱训练管理秩序被予以退训的。
(6)招聘过程中不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扰乱招聘秩序。
(7)曾经报名应聘南京,无故放弃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等环节。
(8)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九、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并登陆“苏康码”平台进行健康申报。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纪律监督
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7245592(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1:00、15:00-17:00)。
南京市局溧水分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