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南京《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的“缴费工资总额”填报要求
“缴费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1年度工资总额,也就是《缴费基数核定表》中个人年度工资总额的汇总数。单位按险种、申报人数分别填报。
温馨提示:
1、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共享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与社保三险申报数据一致,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在南京市仅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可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咨询电话:12333(社保)、86590799(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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