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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公积金逐月还贷帐户余额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2-11-15 06:22:02

南京市办理逐月还公/商贷业务时,帐户要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出力共同建立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较强的互助性,是实现大家帮小家、安居千万家的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低息贷款。

目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为100万元/户,而人均缴存余额为2.8万元,需要近36人缴存的公积金才可以支持一户贷款,个贷率约100%,已超过85%的警戒线。

为了支持其他职工刚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让更多的职工享受购房提取、公积金贷款及还贷提取等政策,因此办理逐月还公/商贷业务时,帐户要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整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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