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不受影响。
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缓缴期间视同参保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缓缴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医保补缴时间:
2022年10月起,用人单位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缴纳,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申请提前结束缓缴,并补缴缓缴费用。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补齐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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