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失业补助金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750元;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450元。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注意事项: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不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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