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本指南仅适用于个人单独办理,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
1、南京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3、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员。
1、本人户口簿;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与原单位中止社保关系的,另需携带《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
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25日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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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流程:点击查看
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南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1-25日到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续保、停保等手续。
2、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除出国定居或非因工死亡外,一律不得中途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