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2019年7月-2020年6月:
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南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 %缴纳。
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个人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缴纳。
三、市医保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并以下列比例按月划帐:
1.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 %划入;
2.36岁至45周岁,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4 %划入;
3.46岁以上至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前,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 %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养老金的5.4%划入。
注意: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在每月25日(含25日)之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逾期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当月视同欠费,按欠费有关规定处理。
南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