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南京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零星报销条件:
(一)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后,在驻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转外就诊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急症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或死亡)的,在门诊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四)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五)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并缴费,出生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注意:以上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办理点信息:南京城乡医保零星报销经办地址(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