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生孩子可以落户吗
问:什么是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答: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公贷业务),是指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京中心)实现信息互联,对于缴存中心与贷款中心不一致的缴存职工,可在缴存中心签订《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根据贷款中心传递的公贷信息,每月以转账方式划转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对于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言,可以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在省直中心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来偿还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南京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对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每月以转账方式自动划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