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领取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注意:
1.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5.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