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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慢性病报销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2023-03-11 23:00:03

【南京门诊慢性病注意事项】

(1)门慢患者办理病种准入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方可按门慢待遇享受。

(2)门慢起付线、限额按照自然年度累计(1月1日到12月31日),不跨年度。

(3)门慢补助限额用完后,从下一笔门慢(定点医院)费用开始自动转为门统,不需要转诊。门慢病人看其他非门慢的疾病或在非门慢定点医院就诊,需要按规定转诊。

(4)退职人员70周岁以上,仍然享受退休(职)人员门慢待遇。

(5)退休人员的年龄(出生日期)以养老退休审批为准,与身份证信息可能存在出入。

注:单笔费用不能同时享受门慢与门统。

拓展阅读:

(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2)心绞痛、心肌梗塞;(3)风湿性心脏病;(4)扩张性心肌病;(5)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8)癫痫;(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10)支气管哮喘;(11)活动性肺结核;(12)淋巴结核;(13)骨结核;(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强直性脊柱炎;(16)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7)白塞氏病;(18)多发性硬化;(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21)干燥综合症;(22)银屑病;(23)系统性血管炎;(24)血友病;(2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2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30)慢性萎缩性胃炎;(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2)克罗恩病;(33)重症肌无力

(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36)肝硬化失代偿;(37)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38)系统性红斑狼疮;(3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0)颅内良性肿瘤;(41)骨髓纤维化;(42)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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