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户籍资讯 > 南京人才引进 > 正文

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条件一览

来源:互联网 2023-12-19 09:33:03

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条件:

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点击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

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3、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下列范围:

(一)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三)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5年内被征收的自有住房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

(四)依合同尚未交付的住房。

关键词:南京人才安居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南京人才安居申请个人条件有哪些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条件一览
上一条:南京人社咨询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员招聘报名时间地点2023 下一条:2023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人事代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