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公积金资讯 > 南京公积金政策 > 正文

南京公积金提醒:可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来源:互联网 2022-10-30 18:53:02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可在新的一年里提取公积金和房补账户的余额,用于归还房贷。

根据规定,选择逐年提公积金和房补还贷的市民,每年都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本金。时间为全年任何一个月的1—15日的工作日,每年只能提一次。具体程序为:购房人先到贷款银行开具贷款证明,然后到所在单位拿公积金和房补的转账支票,再到指定建行去转账还贷。购房人提取的公积金和房补可以还公积金贷款,也可以还商业贷款,如果二者都有,必须先还清公积金贷款,再归还商业贷款.

在还贷时,购房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年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这样可减轻月供压力,但需要支出相对多一些的利息。也可以选择缩短贷款年限、月还款额不变,这样能减少一些利息,但月供压力相对大一些。

如果购房人在外地购房、但在南京交公积金,也可以提取。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首付的收据或发票;如购买二手房,则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明》以及购房合同,在买房一年之内(商品房)或契税缴纳一年内(二手房)到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办理提取现金,账户不能一次取空,需保留百位以下余额。

关键词:南京公积金政策南京公积金还房贷公积金还贷南京公积金提醒:可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上一条:江苏省公积金委托逐年提取还公贷指南(办理流程+办理材料) 下一条: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