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顺产(包括手法助产)、难产指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和剖宫产。
营养费: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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