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南京没有房产落到哪个区
南京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流程图如下:
一、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老年人,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相关证明(区民政局出具的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老人、经济困难老人证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生特扶老人证明;区老龄办为无居民身份证的百岁老人出具的年龄证明)。
注意:申请材料也可由社区或养老服务中心转交街镇民政部门。
二、街镇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民政局: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否则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二)对《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表》的“基本情况”和“社会生活环境参数”进行核定并对结果负责,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不含失能状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否则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区民政局接到申请材料后:
(一)委托有关养老服务评估机构就申请人在其《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表》中填写的“生活自理能力参数”、“认知能力参数”、“情绪行为参数”、“视听觉参数”进行入户面评。
(二)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责,并将《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表》报区民政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