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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情形一览

来源:互联网 2023-11-12 02:56:24

南京市以下情形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因此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缴存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

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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