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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 - 岗位表.xlsx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的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日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或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正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日期。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