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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解读

来源:互联网 2023-06-10 21:39:03

南京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提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

取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起付额度,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支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南京职工医保个账缴纳城乡医保费流程

支持购买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为本人及在江苏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南京宁惠保等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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