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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停发有几种情况

来源:互联网 2024-01-13 01:36:03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③死亡;

④应征服兵役;

⑤移居境外;

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⑦被判刑收监执行。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任何问题,可致电相关部门咨询: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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