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南京没有房产落到哪个区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问题:我户口是南京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老婆是成都单位集体户口,想让小孩在成都落户(已在成都买房)。但老婆集体户口所在地和买房所在地不在成都的同一个区,老婆集体户口是在锦江区,房子是在高新区。想问一下,有没有必要让老婆把户口迁到成都本地户口,以后小孩就只能在高新区学区上学了.如果不迁,小孩能否落户到老婆单位集体户口呢?如果可以,那小孩就可以在锦江区学区上学了。
答:原则上,小孩的户口是不能挂靠在集体户口上的,可以考虑把你老婆的户口迁到房产处,然后孩子就可以上成都户口了。如果是因为读书,而不想上高新区,可以去你老婆的单位问问看,如果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看单位能不能解决小孩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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