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368.4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注意:
参保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但由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时,可从续保当月向前补缴该转续期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不超过6个月。
下列人员中,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员,可在南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1)南京市户籍人员;
(2)非本市户籍,持《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注意:不包括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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