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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保参保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11-08 13:22:13

南京市医疗保险分为2类: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南京职工医保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我市户籍、且母亲已经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8、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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