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
温馨提示:
2022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与往年有较大的变化,主要是本次申报应填写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非往年申报填写的月缴费基数。提醒用人单位,在申报时请填写年度工资总额。
基数申报后,什么时间启用新基数?
1.用人单位在2022年1月6日前已完成基数申报的,于1月7日启用新基数;
2.在1月11日至2月6日期间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2月份启用新基数,并按照新基数对1月份直接进行差额调整,补缴差额部分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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