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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397号11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
4.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5.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能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单位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和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证书和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均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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