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参保居民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居民生育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二)生育补助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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