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南京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一级,伤残津贴待遇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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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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