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1.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参保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2.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男职工参保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其配偶必须是未就业人员
1.《出院小结》
2.《医疗费用明细表或医疗费用总清单》
3.《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4.《门诊发票》
5.《住院发票》
6.《出院证明书》
7.《南昌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
8.《身份证》
9.《生育服务证》
10.《出生证》
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生育保险科 民德路518号社保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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