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办理对象:到龄退休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1号)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4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91-12333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69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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