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江西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
1、对具有江西省户籍的低保家庭中没有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2、对具有江西省户籍的特困人员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发放护理补贴;
3、对具有江西省户籍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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