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一、2018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五档,具体如下表(单位:元):
档次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缴费基数280737434678935614034月缴费额561.40748.60935.601871.202806.80年缴费额6736.808983.2011227.2022454.4033681.60二、2018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确定,为4678元。
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缴费基数(即2807元)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间,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档缴费基数(即2807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