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申办材料:
1、《省本级工伤(亡)职工登记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报送申办材料交省社保中心前台;
2、受理材料后,前台人员登记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单位经办人已报送工伤快报。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经办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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