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办事程序]
1、单位申报;
2、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3、工资福利处经办人初审;
4、副处长复审后报处长核定;
5、分管局长审批。
[所需材料]
1、个人档案;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
3、个人申请;
4、单位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每周一、周三、周五;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884298;
2、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政府北七楼7093房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
3、监督电话:83884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