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常见问答
1、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认定为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可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贷款申请,购买存量房可到洪城易居窗口申请。
目前管理中心对在市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的单职工缴存户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户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根据系统中显示正常缴存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
具体贷款金额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状况、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缴存时间、信用、贷款年限及购房的地段、面积、成交价(评估价)、首付款比例等相关因素综合判断其可贷额度及还款能力,需管理中心贷款柜台审核后给予答复。
2、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是该套房屋的买受人。也就是说,若该套房屋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是您配偶,您不是买受人的情况下,您不能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