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受理条件:
已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转出社会保险关系的,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所需材料:
养老保险:登录“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昌社保网上大厅(个人服务)——业务办理——公共业务经办——养老转出——查询——申报——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即可。
失业保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接收函》前往南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交至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即可。
工伤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生育保险:因个人不缴纳,不存在设立个人帐户,所以无需办理关系转移。
医疗保险:若您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原单位办理医保停保手续后,可凭本人身份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把《参保凭证》带回转入接收地。有新就业单位的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就业单位,由新就业单位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南昌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收到您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转移申请函后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出手续,一并将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出到您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