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招生条件
凡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南昌市户籍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外地、拆迁子女有关政策见报名材料部分)
报名时间
各小学于2018年8月15日之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
8月20日至22日 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报名材料
1、户口簿。
2、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3、儿童预防接种卡,可在接种中心开具证明。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可在儿童出生医院办理。
拆迁等子女读书所需材料
外来务工: 额外需要材料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保凭证(一年及以上,不足可补交)、居住证(住房租赁报备),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备案时间必须要一年以上。
外来经商: 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保凭证(一年及以上,不足可补交)、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要求同上。
拆迁、棚户区: 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原件(三年内有效、截止时间入学当年3月31日)或者方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企业或招商引资: 须是政府同意,要求户口簿、企业证明、商务证明、企业法人执照。
驻县现役: 户口簿、军官(士官)证、公函、户籍不清还需出生证明和结婚证。
子女跨学区入学: 因公牺牲、病故、工作调动需要跨地段入学的,需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原因跨县、区入学,由接受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现役因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入学是不受落户限制的。
房产证解析
1.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3月31日。
房子在学区,孩子跟父母的户口也在学区,但是房产证3月31日之前还没下来,只有购房合同满足一类生源吗?
不可以的,购房合同是不满足入学的房产条件的。
另外,房产证必须是住宅性质的,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2.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赁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入学当年3月31日。
有些家庭租住在学区范围之内,但是入学当年3月31日前租赁未满一年,或者租赁合同没有在房管局正式备案,其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去房管局备案,真的很重要。
3.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3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根据文件,三年内一套房产只供一个家庭的孩子使用,如果是不同家庭,比如房东和租客的关系,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如果是租住学区房,一定要提前向房东了解清楚情况,三年内是否曾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4.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择其一即可。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拆迁子女选择多样,但是务必要保管好家庭拆迁证明材料,不要遗失。另外,注意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超过期限则不满足条件。
热点问题解答
购房合同能够成为就读凭证吗?
答:不能。购房合同是不满足入学的房产条件的。
且房产证必须是住宅性质的,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比如说叔叔的房子,也是不满足房产条件的,其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租赁合同才办理有用吗?
答:根据相关政策,租赁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入学当年3月31日。如未满一年其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如果租赁证明满了一年但是还没有去房管部门备案的家长,建议赶紧去办理。
居住房屋被拆迁要怎么报名?
答:根据文件规定,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拆迁的家长把材料保管好,并注意时间,超过三年无效的哦~
随迁子女政策
哪些人被称为随迁子女?
1、在南昌市城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2、在南昌市城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的信息采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非本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主要指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为非本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南昌务工或经商)。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执照、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出生证明。
特别注意
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31日。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随迁子女需要去哪里进行信息采集?
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学校进行材料的提交与审核(网报区域在网上提交材料后会收到具体的时间地点安排)。
温馨提示:一定要及时办理相关材料。
如果相关证件材料没有满一年应该怎么办?
适龄学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该生源相关材料未达要求将就近统筹安排学校。租赁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的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另外,随迁子女申请城区入学缺少有效证明,将进入指定学校就读(即服从统筹分配)。
对于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怎么办?
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