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申办材料:
1、填写《省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前次住院的出院小结。
办理条件: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办理转院手续。
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报送申办材料交省社保中心前台;
2、受理材料后,待前台人员提交后台审批后即时登记信息。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中山西路58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经办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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