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受理单位:定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材料:
1.《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申请汇总表》;
2.医保结算票据;
3.定点医疗机构月度报表(含电子报表);
4.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员出院小结(含电子出院小结)。
识别二维码下载表格
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签订协议的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并拨付费用。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