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江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期限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介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答: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