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施方案
一、材料及其要求:
1、《社会保险实收退费审批表》(人社局官网下载或窗口领取),需原件,加盖公章
2、重复转账或托收付款凭证(自备原件,真实有效)
3、退费申请(自备原件,加盖公章)
4、收款收据(自备原件,真实有效)
5、银行账户(自备复印件,真实有效)
二、办理流程:
1.办事对象提交材料;
2.前台初审;
3.信息录入;
4.打印《社会保险实收退费审批表》;
5.复核岗复核;
6.分管领导审核;
7.转帐。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扎帐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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