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有多少?
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抵押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作抵押并经绵阳公积金中心认可,未经认可的须使用其他房产作为抵押物或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
(二)对采取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且已通过绵阳公积金中心的认可。
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信用系数-负债。
(1)缴存时间系数的确定: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3个月的,缴存系数为0.8;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大于24个月的缴存系数为1。
(2)信用系数的确定:正常类为1,关注类为0.8,禁入类为0。
(3)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绵阳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的认定为准。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所需贷款额度,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结合借款人所提交的资料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