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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来源:互联网 2023-03-10 02:21:03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

绵阳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2、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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