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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二手房购买提取公积金指南(省内购买)

来源:互联网 2022-10-27 15:18:02

提取额度

可以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与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

办理材料

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二手房的或房产证做出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1、不动产权证书;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房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4、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

1、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还贷提取,主贷人不可以销户提取;

2、职工身份证、银行卡(折)只需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3、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配偶购房、建房、贷款、物业费、加装电梯费用等,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梅州各区县市公积金办理网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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