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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拆迁提取公积金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10-22 12:42:01

提取额度

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办理条件

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拆迁安置房的(在购房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为超出置换面积部分需购买的房款额)

办理材料

1、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

2、反映购买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相关证明材料(选房确认表和支付凭证、结算票据等);

3、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

4、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提取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能体现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父母或子女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建行的需带公积金专用折)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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