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经办机构开具)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办理流程
1、单位专管员或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
2、提交原参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经办机构核实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原参保经办机构。
4、原参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实无误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新参保经办机构,同时转移基金。
5、新参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核实转移基金到账后,办理转入记账手续。
温馨提示: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可以到当地社保局了解最新政策,或者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让人工服务帮您查询。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需任何费用
办理地点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学士街268号
电话:028-38168780
眉山市社保局地址电话一览